在蔡總統治理下,這個政府到底有沒有謹守法制、依法行政的可能,令人越來越感到困惑。或者,台灣已經深陷「政隨人轉」、「法隨人用」的混亂狀態,再也沒有法制的常規、常軌可循?最近,一天之內就發生兩起政府機關自己左手打右手的事件,主因都是總統提名的特任官偏頗執拗所致。其一是中選會卡公投的問題。「以核養綠」公投上月二度遞交連署書,遭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下令拒收,導致該案以不足兩千多份未達門檻。領銜人黃士修當時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,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中選會應該受理「補交」,原因是「依法無拒絕的理由」,並要求中選會「以誠信方法為行政行為」。未料,中選會不服行政法院裁決,決定抗告;同時在黃士修依裁決送件時,一度將之混淆成未達門檻的「補件」。這等「拗功」,令人大開眼界。其二是,監委陳師孟、王幼玲要為司法判決翻案的爭議。該案之緣由,是獨派團體「公投盟」四年前在陳抗時,將警方架設的拒馬鎖死,被依「妨害公務」判處拘役。陳師孟等人表示將自動調查,要為公投盟「翻案」。問題在,依五權分立的設計,監察權可以監督司法行政或法官的違失,卻不能直接干預司法判決或法律的適用;陳師孟等人要為同路人護航而介入個案,顯然侵犯司法獨立審判精神。但環顧蔡政府上下乃至監院,誰能阻擋得了陳師孟?中選會的問題,是主委陳英鈐忘卻自己「獨立機關」的角色,卻踰越職權分際,對應該保持中立的業務妄加揣測、干預、主導,以致人民行使「直接民主」的公投案遭到不公平對待。更可議的是,在接到高等行政法院裁示後,中選會竟要繼續狡賴,真是操作無底限。在陳英鈐或其副主委陳朝建眼中,全力阻擋以核養綠公投,或許是在向蔡政府效忠表功;但在一個民主社會,如此破壞法制的難看作法,其實只會引發民眾的強烈反感。陳師孟的問題,則是一個不知監委立場應客觀中立為何物、一心供奉台獨神主牌的政治人物,被送進了他主張「應該廢掉」的監察院。果然,他使出渾身解數,屢屢做出超乎監委職能的表演,把監察院弄得烏煙瘴氣。上月監院審結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的「違法經商」案,以全票通過彈劾;但陳師孟主動要求調查的陳金德「非法退稅」案,則草草以「查無不法」宣告結案,這是擺明「放水」。而今,陳師孟更意圖把手伸進司法,去為獨派團體小小的拘役案翻案。這種把職務權力當成徇私工具的態度,瞬間讓廿一世紀御史大夫的風骨倒退了兩千年。說來可悲,陳英鈐、陳師孟等不適格的人事任命,皆出自蔡總統之手,包括先前自命為「東廠」的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亦然。這些人事,儘管有些只是行政院轄下的獨立機關或任務編組,但因為性質特殊,都煞有介事地由總統提名、經立院表決;誰料,他們的行為竟是如此可議。在一個政府中,如此頻繁地出現政務官偏頗的事件,這種政府治理可能上軌道嗎?不僅如此,他們的行為在經其他制衡機關檢視糾正後,竟仍不知收斂,非要力抗到底。這又表現了什麼改革理想?在這樣「以偏頗為時髦」、「以踰法為自得」、「唯政黨利益是從」的氛圍下,這個政府天天陷在「左手打右手」的內耗之中,連尋常政務都難以推展,還有力氣關注人民的福祉嗎?蔡總統常嘆說,她因推動改革得罪了人,以此為支持度低落撇清。她錯了,民眾是支持改革的;她用人不當而侵犯民主、踐踏法制、欺壓人權,才是信任流失的主因。行政法院一句「以誠信方法為行政行為」,道破了癥結所在;蔡總統該想想自己何以提不出誠信之人,卻盡是「拗客」?更多論壇文章 當中日兩國和解的大風吹起 台灣呢? 准了「以核養綠」公投補件 向三位法官致敬 蔡總統又從工具箱裡掏出了台獨道具 姚文智爛還是民進黨差? 國瑜舞劍 意在「主席」______________【Yahoo論壇】係網友、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,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,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>>> 投稿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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